以下诊断标准取材自《精神疾病的诊断与统计》(DSM-IV)第129—130页。
必须符合第一或第二点:
1.下列注意力缺失症状中,必须有6种(或6种以上)症状在过去6个月内持续出现,其程度与孩子年龄该有的发展不成比例且不合常理,并且被评估为不适当。
注意力不足
a)常常无法专注于细节,或在做学校功课、家庭作业及进行其他活动时,常因为粗心大意而犯错。
b)常常无法长时间专注于所做的事情或游戏上。
c)别人对他说话时,似乎常常不专心听。
d)常常不完全按他人的指示行事,并且不把自己的学校功课、其他事情或工作义务完整做完(不是因为叛逆行为或理解力不足的缘故)。
e)常常无法有系统地做事情和活动。
f)常常逃避、厌恶,或心不甘情不愿地执行需要持续花费心神的任务(如在课堂上或做家庭作业时)。
g)常常遗忘做事情或活动所需的工具(例如玩具、作业本、书或文具用品)。
h)常常因为外在事物而分心。
i)日常生活中老是忘东忘西。
2.下列多动及冲动症状中,必须有6种(或6种以上)症状在过去6个月内持续出现,其程度与孩子年龄该有的发展不成比例且不合常理,被评估为不适当。
多动
a)手脚总是动个不停,或在椅子上滑来滑去。
b)在班上或其他必须乖乖坐在座位上的场合,时常站起来。
c)常常跑来跑去,或在不适当场合过度爬上爬下(青少年或成年人如有这种行为,很
可以只造成主观的多动印象)。
d)常常无法安静地玩或从事休闲活动。
e)常常处于忙碌状态,或经常像是被驱赶着去做事。
f)常常过于多话。
冲动
g)常常在别人尚未问完问题时,答案已脱口而出。
h)无法耐心等候排队。
i)常常打断或干扰别人(例如突然插入别人的谈话或游戏)。
症状的开始
在七岁以前,已有几个多动、冲动或注意力缺失的症状出现,并且产生过不良的影响(如在幼儿园适应困难)
对生活的影响程度
以上所举得行为症状,导致儿童至少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生活领域(如在学校、度假时、在家中、与同伴活动时)产生不良的影响。
临床意义上的不良影响
儿童必须有显著且具临床意义上的社交、学业表现或者问题行为等不良的影响。
其他的问题
诊断为注意力缺失之前,必须排除上述行为、症状缘于其他精神疾病,包括:
*在沟通人际关系方面,有广泛发展等精神障碍的患者(如自闭症、精神分裂型的患者、精神病患者)
*情感性患者(如急性压力患者、广泛性焦虑患者、儿童过度焦虑患者)。
*解离性患者(如解离性身份患者、自我感消失患者、多重人格障碍患者)。
*人格患者(如妄想性患者、类分裂性人格患者)。
排除情形
*确认的行为症状不到6项
*症状出现少于6个月
*引人注意的问题点之不良影响集中出现在同一生活领域(如在家时)。
*在社交、学校或课业上出现明显的不良影响。
智障
对于智障的孩子,只有在注意力缺失或多动症状比其心里应有的表现严重时,此诊断才能确认。
心理与社会问题
注意力缺失的问题也可能与儿童的心理压力和问题一同出现。例如家人去世、家人的健康问题、父母离异、父母再婚、缺乏教育、与同伴争执、被忽略、经济问题、学习问题、与老师发生冲突。这些压力也影响到对问题的诊断、治疗和预后。
参考:《儿童注意力训练手册》德国 劳特·施罗特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