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
劳特、施罗特克认为,人类的行为能力表现在能预先计划活动,并且配合行为来掌控过程,心理学称为“后设认知”。简单地说就是:◆行动者在思考上呈现具体的活动过程;◆采取客观的“第三者”立场...
劳特、施罗特克认为,人类的行为能力表现在能预先计划活动,并且配合行为来掌控过程,心理学称为“后设认知”。简单地说就是:
◆行动者在思考上呈现具体的活动过程;
◆采取客观的“第三者”立场。
◆站在另一角度观察自己的行径
举例如下:
◆想自己的行为提问(如我还在追求目标吗?)
◆在执行时体验感受(如我觉得很奇怪,到底哪里不对劲?)
◆描述问题特质及检视已知的内容(如我的工作是什么?我已经知道了什么?我还应该知道什么?),引导出适宜的进行方式,决定行为的计划(如我改如何进行)
◆监督、检查及运用技巧的影响做最终评估(如以这样的方式进行,我还可以应付吗?)
如此的思考方式影响了行为的组织(计划、技巧的运用、部分过程的协调)以及行为的掌控(如审视自己的行为、行为中的意识与意志的控制)。它们最终持续参与并形成目标取向的行为,在研究上成为“执行功能”
这种目标取向和持续的行为以之前的经验为先决条件,它同时决定:
◆注意力趋向何种工作及情境特定。
◆问题被归类在哪个专业名词。
◆遵循哪些解题的可能途径。
注意力常被视为选择性的注意力,不管历程中的先决条件如何,它决定什么与要求有关,因此值得重视。注意力并非由刺激物的特质控制,而是由行动者主动建立。(焦点注意力),这符合行为组织及控制的意义。